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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民 法 院 不 予 受 理 的 行 政 案 件
 
 
     
 

1.国防、外交等国家行为
  2.行政法规、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、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、命令
  3.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、任免等决定
  4.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
  5.公安、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
  6.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
  7.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
  8.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
  9.对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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