级别管辖,是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
(1)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,是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。
(2)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、海关处理的案件;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;本辖区内重大、复杂的一审案件。
(3)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、复杂的一审案件
(4)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、复杂的一审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