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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访 常 识
 
 
     
 

个访、群体访、集体访的概念

个访是一人或一家人到党政机关上访的活动。

群体访是二至四人同一问题到党政机关上访的活动。

集体访是指五人以上为同一问题到党政机关上访的活动。

来访人员须知

1、来访人的上访事项应当向有权直接处理的机关提出。

2、信访人员应当按《信访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依法信访,遵守来访秩序,不得纠缠、侮辱、威胁接待人员,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接待场所和损坏公私财物。

3、反映共同意愿的来访,应当推选代表提出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。

4、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
5、来访人应当听从接待人员对来访事项的答复和受理意见,如有异议或不服,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,不得滞留在接待场所。

6、来访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,有礼貌,在接待场所不吸烟,不喧哗。

7、来访人应遵守廉洁规定,不向接待人员敬烟、送礼。

网上信访需要注意的事项

1、网上信访反映问题要将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编填写清楚,以便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进行答复。

2、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,网上揭发检举问题,要写明被揭发者的姓名、单位、隶属关系,职务、住址和基本事实,以便问题的调查与处理。

3、网上反映的问题要注意实事求是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,歪曲事实,也不能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
4、反映问题要将问题涉及单位交待清楚,如反映拆迁问题,要将拆迁的地区、负责拆迁和安置的单位交待清楚,以便问题处理的更加快捷。

5、网上信访应注意的问题

⑴请先学习一下《来访人员须知》,对于向行政机关反映的问题,可在政府的网上反映。

⑵对于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信访事项;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信访事项;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信访事项,应当分别向上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。

⑶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,可依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,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申诉,可依法律规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反映;对于应当通过调解、仲裁、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的信访问题,应当分别向调解组织,仲裁机关、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映。

⑷上网反映问题,应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,一般不要越级,不同内容的问题,也应当分别反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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